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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破产清算律师:(外商投资)清算工作计划书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东莞破产清算律师:(外商投资)清算工作计划书
 
经审批机构批复,同意本公司进行清算.自2008年9月   日开始进行清算.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清算工作计划:
1成立清算组,由            人组成.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并附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册,在清理财产时编制报表,并报审批机关.
3提出清算方案,包括:
1)    清算费用
2)    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    应缴税款
4)    清偿公司债务
4第一次清算公告
5第二次清算公告
6书面通知债权人,接到通知之后30天内申报债权.
7 债权债务清偿.
1)登记核定债权,并通知债权人
2)向债务人发征询函
3)债权债务清偿,组织追收分析坏帐.
8物资作价变卖处理
1)    存货和固定资产评估
2)    存货和固定资产转让变卖
9编制清算结束日资产负债表
10分配剩余财产
11 编写清算报告,并报审批机关.
12各项资料移交.
13 向税务,海关,外汇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
14 向工商注销登记,缴销营业执照,凭税务海关出具证明和清算报告办理注销手续.
15刊登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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