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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技巧第三招:收集离婚证据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离婚技巧第三招:收集离婚证据

    民事(离婚)诉讼证据(也就是俗称打民事官司的证据)是什么呢?

    所谓民事诉讼证据,就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民事诉讼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凡是用文字.符号.图表等表达一定思想或者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称为书证。如情书等

    二.物证

    物证是指以自身存在的外形.重量.规格.质量等标志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或痕迹。如信物、精液、口红等

    三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利用图象.音响及电脑储存反映的数据和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储存数据和资料等。

    四.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包括回头文字陈述,但以口头陈述为主。如邻居证言、朋友证词

    五.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表达。它包括当事人自己说明的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事实的承认。

    六.鉴定结论

    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民事案件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性意见,称为鉴定结论。如DNA鉴定

    七.勘验笔录

    勘验是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的行为。

    以上就是有关民事诉讼证据几种,在进行民事诉讼时,我们可以就这几方面去收集对我们有利的证据。并且可以从这几方面去审查我们的行为是否符号我国法律的规定,以便时时规范我们的日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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