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返问【东莞律师顾问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东莞律师顾问网

业务领域
在线咨询
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者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欢迎您的咨询!
在线留言

看不清?点击更换
离 婚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业务领域 > 婚姻家庭 > 离 婚 >

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大道法律网版权所有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一、重婚的;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在线咨询律师
手机咨询热线
13929435886 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