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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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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维权四年,追回工程款数百万余元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海市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建湖建筑安装公司在江苏吴江七都镇兴建一度假村;事隔近二年,该度假村的前期附属工程已近尾声,工程欠款数百万余元,上海某大酒店不仅分文未付;还向承建该附属工程单位负责人借款壹拾肆万元人民币在吴江开具帐户,同时言明待一星期贷款到位后,立即还款。并让单位会计、工程总管及司机从江苏建湖建筑安装公司分二次拿走了十四万元人民币,留下借条两张(十四万元)。   二OO一年,度假村附属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承建单位屡次向上海某大酒店索债无果(法定代表人却避而不见,期间还该座落在沪青平公路的大酒店又转租给了别人经营。)  为此,江苏建湖建筑安装公司就上海某大酒店拖欠工程款一案诉诸吴江法院,历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该案判决上海某大酒店支付工程欠款数百余万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吴江法院已经启动执行程序时,该案被告——上海某大酒店突然向闵行公安局报其下面的工程部负责人诈骗案,导致该借款和工程借款无法收回。   “到底谁是受害人?”该工程承建单位江苏建湖建筑安装公司也百思不得其解。上海某大酒店拖欠工程队、借款、工程款数百余万元拒不归还,反而想通过报假案来规避法律借以拖延时间.   本站律师仔细地审查了该案的所有材料后认为:   ①上海某大酒店向闵行公安局报假案,其目的是为了达到公开赖债和规避法律的目的。   为了法律的尊严不由任意践踏,本站吴滨律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将本案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向闵行公安局领导反映,请求予以监督。   闵行公安局领导在局长接待日得知此案,也很重视,表示一定会实事求是地调查,并依法给当事人一个说法。   二OO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上海市闵行公安局致函告之:“公安局已撤消刑事立案. 在此期间,上海某大酒店又将价值亿万元的大酒店作抵给了银行(通过青浦法院的调解书确认),该酒店的法定代表人已不知去向;再次导致吴江法院的判决书无法执行.吴滨和徐强律师了解到该情况后,发觉该财产的处分太离谱,1,财产没有进行评估,亿万元的财产只作抵2千万元给银行;2,所有的财产只归一家银行所有;由此可见,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于是,两位律师又通过工商部门和房产交易中心调查到,该大酒店和银行之间属于租赁关系(年租金360万元);法院根据律师提供的资料依法将该饭店查封, 此时,上海某大酒店的法定代表人终于出现,这4年的较量和斗智斗勇,有谁知道我们律师的甜酸苦辣 ? 嗣后,上海某大酒店不仅一次性支付了数百万元的工程款,同时还支付了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使该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律师提醒: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可非议,但是靠挖空心思动歪脑筋只能是得不偿失,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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