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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欠律师提示债务纠纷诉讼的24种风险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关键词:债务纠纷   债务诉讼   追讨债务   经济纠纷律师  

       在债务纠纷案件中,有相当的客户是直接采用法律诉讼追讨债务的办法,这种办法是法律规定的标准的一种追讨债务模式,聘用相关的经济纠纷律师为你进行债务诉讼,整个过程有着不少的优点,但也存在了很多的风险问题。如下:

1、  被告不明确具体,法院不予立案的风险

2、  错列被告被驳回诉讼请求的诉讼风险;

3、  漏列被告的风险,减少偿还主体,削弱偿还能力

4、  诉讼过程中被告发生变故的风险

5、  逾期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的风险

6、  原告不具备主体资格的风险

7、  证据不充分面临败诉的风险

8、  证据有瑕疵不被法院采信的风险

9、  不按时限举证视为举证不能的风险

10、无正当理由证人不出庭作证,书面证词不被采纳的风险

11、不及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对方转移财产带来的风险

12、原告不按时出庭,按撤诉处理的风险

13、不按时交纳诉讼费、保全费

14、不按时申请强制执行的风险

15、执行过程中不能继续举证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风险

16、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风险

17、诉讼执行过程中签字不核对笔录被法院忽悠的风险

18、没有债务诉讼律师帮助的风险

19、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不对带来的风险

20、受诉法院选择不利自己带来的风险

21、地方保护风险

22、执行法院选择不利风险

23、诉讼请求过高额法院不予支持额外损失诉讼费的风险

24、不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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