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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局长狂刷9张信用卡拖欠35万被判刑5年半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8月24日,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原教育局副局长、妇联副主席韦旭梅,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环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现年42岁的韦旭梅曾在乡镇当过领导,后调到该县教育局任副局长、妇联副主席。2007年1月15日至2011年6月24日,韦旭梅先后向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市分行申请办理了9张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在2007年1月15日至2012年10月1日期间,韦旭梅使用这9张信用卡透支现金、网上购物、网上购买彩票以及刷卡套现、消费,肆意挥霍,导致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经警方查明,韦旭梅共拖欠发卡银行本金271626.63元、利息52650.29元、滞纳金27797.87元,总计351359.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旭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超过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催讨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依照《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韦旭梅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韦旭梅赔偿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市分行经济损失人民币本金、利息、滞纳金共计35135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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