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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睡衣哥”频频盗窃宾馆被数罪并罚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近日,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曾经火爆网络的“睡衣哥”偷盗旅店一案。被告人“睡衣哥”曹某犯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2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被告人郭某犯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5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2012年末,一段视频在网上火了,一个穿着格睡衣的男子,频繁出入多家宾馆,顺手牵羊,因盗窃时打扮另类,被网友们送以绰号“睡衣哥”,后“睡衣哥”被黑龙江省兰西县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2年间,曹某伙同郭某先后在吉林省、黑龙江省等多地疯狂盗窃宾馆50余起。另外曹某单独实施盗窃30余起,共计盗窃80余起,盗窃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5.8万余元,其中,2011年10月,曹郭二人在位于哈尔滨市的某宾馆盗窃时,被店老板发现,二人为抗拒抓捕用啤酒瓶等将赵某等人打伤后逃脱。

  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曹某、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两被告人在盗窃过程中被人发现,为逃脱抗拒抓捕,当场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没有主次之分,均系主犯。两被告人流窜作案,盗窃多起,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从重处罚。被告曹某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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