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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求退学加报复 女大学生偷卖舍友电脑被判刑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刘芬今年20岁,如花般年纪的她,本该像其他同龄人一样,徜徉在多姿多彩的大学校园中,幸福快乐地学习生活。可她却没有珍惜这样美好的生活,因为自己一时的“报复心理”向舍友伸出了罪恶的双手,将偷来的三台电脑,连同自己的一起变卖,制造出自己也是受害者的假象。可惜,法网恢恢,所谓的“巧局”还是露出了破绽。近日,刘芬亲手结束了自己美好的大学生活,被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刚满20岁的刘芬是苏州某大学的大一新生,刚入大学的她,对一切都充满了希冀。可是,渐渐地,她发现大学的生活并非如她想象中那么美好,学习的不顺利,舍友之间的冲突以及和父母的矛盾……种种的不顺让她觉得内心很压抑,甚至产生了退学的想法。2012年11月一天的晚上,因一点小矛盾和舍友发生摩擦的刘芬偷偷跑到宿舍的走廊尽头哭了起来,突然间,她觉得自己很孤独,家里人不同意自己退学,学校又没有什么知心朋友,此时,刘芬将自己的悲痛化为了报复,她决心以偷窃他人电脑的行为报复舍友,顺便让父母觉得学校治安不好答应其退学。

  第二天一早,刘芬特意叫同学帮她请了假。趁着舍友都出去上课了,刘芬开始了她的“脑热复仇计划”。她将其他三个舍友的笔记本电脑连同自己的电脑一起装进了两个手提袋和一个背包内,继而,她又联系了在网上认识的一个收购旧电脑的人,双方约好了见面交易时间,最后,刘芬以5000元的价格卖掉了四个电脑。回到宿舍的刘芬,以自己也是受害者的身份和其他舍友一起报了警。原以为,这样的“假象”不会让自己的犯罪事实暴露,谁知,没过多久,真相就浮出了水面,警方通过监控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通过审问,刘芬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原以为女儿还在学校安心学习的刘芬父母,一得知自己女儿在学校行窃的消息后,立刻停下手中的工作赶到了苏州,并主动联系了收购电脑的人,将被偷的电脑重新买了回来,还给了受害者并取得了其谅解。可惜,再多的补救都掩盖不了既成的犯罪事实,刘芬还是不得不面对法律的制裁。当被问及为什么要偷舍友电脑时,刘芬懊悔地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那几天心情又不好,只想着报复和退学,脑子一热就做出了这种触犯法律的事。”

  如今,刘芬已主动向学校提出了退学申请。苏州虎丘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私人财产,价值人民币996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当遇到不顺心的事情,要懂得自我调节和释放,切勿因为一时的不理智通过一些极端的手段来伤人伤己。学校和家长也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做好心理疏通工作。(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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