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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木马盗QQ 诈骗留学生亲属获刑罚
责任编辑:东莞律师网    发表时间: 2016-12-05    阅读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网上购买木马病毒盗取QQ号,针对外国留学生的亲属实施诈骗。近日,被告人韦某、廖某被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1月15日,家住浙江省绍兴市区的王女士和往常一样打开QQ,发现远在澳大利亚留学的女儿给她留了言,告诉她手机在洗衣服的时候掉到水里去了,不要给她打电话。王女士通过QQ回复后,“女儿”马上发了信息过来,说哈佛大学来了一个教授,开了一个商务英语课程,可以在短时间内学会多国语言,向母亲征询意见要不要报名。王女士想,只要对女儿成长有帮助,就建议女儿去报名。女儿回复称,这个课程报名马上截止,需要1万美元,并提供了一个学校指定的收款账户,让母亲将钱汇过去以后给她在QQ上留言。王女士赶紧在附近银行往“女儿”提供的账号汇了1万美元。

  回来后,王女士发现女儿又给她留了一条信息:“妈妈,我搞错了,还有一个课程要报,还需要再汇1万美元。”看到这条信息,王女士意识到被骗了。

  原来,今年1月初,被告人韦某约被告人廖某合谋通过在电脑上盗取他人QQ账号的方式实施诈骗,约定由被告人韦某利用木马病毒盗取并筛选出适合诈骗的QQ账号,被告人廖某登录盗来的QQ账号实施诈骗,诈骗所得除去取款费用外二被告人平分。被告人廖某网上购买的木马病毒盗取了王女士女儿的QQ账号和密码。被告人廖某登录该QQ账号并冒充王女士的女儿与王女士进行网上聊天,并实施了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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