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360屏蔽广告插件为不正当竞争 百度起诉维权

文章编辑:网络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6-12-14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虎三六零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称,二被告通过360极速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以及二被告网站向互联网用户提供“屏蔽百度广告”插件,针对原告进行了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当用户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登录“百度搜索”网站,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时,该插件会去除百度搜索结果页面上部、底部的推广链接以及右侧的全部内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二被告的行为是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违基本的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www.360.cn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三十天刊登道歉声明,并在《法制日报》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10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据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定于10月14日上午开庭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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